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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自修室管理(暂行)规定

作者:图书馆编辑:图书馆发布日期: 2026-09-16阅读次数:

自修室是供全校读者自修的场所。为提供安静、整洁、文明、有序的环境,规定如下:

1、进入自修室请衣着整齐,禁止携带食物、宠物、易燃易爆物品。

2、请保持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。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等置于静音状态,以免影响他人。

3、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及时清除干净。

4、严禁使用加热取暖或其他较大功率电器,一经发现即予以没收处理。如造成安全事故,将交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。

5、请爱护公物,不得任意搬动桌椅。严禁涂写、刻划、粘贴。损坏公物,照价赔偿。

6、自修室内一人限使用一座位,禁止任何形式的占位,因故需要暂时离开,请执行暂离操作。

7、进入自修室之前必须在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进行预约,每次使用完座位后必须执行离座操作。

8、图书馆不负保管义务,个人物品如书籍、包裹等,在座位使用完毕后必须自行带离自修室,否则按废弃物处理,图书馆将不定期清除,如产生遗失,图书馆不承担责任。

9、自修室每天开放时间为7:00-22:00。

请大家共同遵守以上规定,若有违反,值班老师可根据违规情节处理,严重者取消座位预约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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